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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抽检通告情况仅报“大型企业”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5-10-10 08:17 来源:本站 作者:杨骏 点击量:203次
中国品牌网讯:据了解,CFDA从今年7月开始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单纯公布抽检产品信息表,调整为通告不合格企业以及合格的大型企业信息。自7月1日至今,CFDA共发布15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其中2次通告涉及保健食品,共包括4家抽检全部合格的保健食品大型企业,分别是,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月29日,CFDA公布89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68号)其中,抽检保健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通告显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22家”,包括一家保健食品企业(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应该如何理解“大型企业”? 值得行业关注的是,CFDA为何只通报合格的“大型企业”呢?业内人士认为,CFDA对于合格情况只选择大型企业进行通报,可能代表着未来对于行业的管理政策会向“大型企业”倾斜。 CFDA对于“大型企业”的规模并没有进行解释。但在我国对企业规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中,从业人数1000及以上或营业收入4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大型企业。 据庶正康讯行业调查显示,国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大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资金多用于生产和营销环节,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含量偏低。从CFDA监管角度看,鼓励“大型企业”即可以提高税收,也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和行业的发展。 庶正结语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拉动消费和鼓励创新,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可以促进行保健业整体升级。 庶正康讯认为,无论是10月1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还是向“大型企业”倾斜的政策策略, 如果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且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促进更多的优秀品牌和投资参与市场竞争,都将是利好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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