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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6-08-03 14:10 来源:本站 作者:翁崇琪 点击量:103次
中国品牌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8批次糕点、5批次肉制品、155批次调味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合格样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兰州穗丰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大桃酥(烘烤类糕点)(大麻仁)、桃酥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标称甘肃省盛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脆皮麻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标称兰州市金利园食品厂生产的蛋糕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8月30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害分析: 1、铝的残留量:明矾的化学成份为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所以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铝可干扰细胞的正常代谢,导致功能紊乱,可诱发老年性痴呆。 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可能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以达到防腐的目的。在食品中过量的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会造成一定危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6年第30期总第62期).xls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6年第30期总第62期).xls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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