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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有关事项通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23-02-21 03:16:56 来源:本站 作者:中国品牌新闻社 点击量:101次
7月2日,国家旅游局印发“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国家旅游局将以项目资助为主要手段,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分批遴选、培训万余名旅游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以及旅游企业拔尖骨干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近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人事司了解到,根据《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组织开展“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面向重点院校(研究机构)遴选资助旅游相关领域研究生、旅游相关专业在校生或“双师型”教师,支持开展课题研究、产业创新、行业实践服务、或教学开发等项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一)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面向重点公办普通高校(研究机构)旅游相关领域在读博士研究生。共遴选资助300名博士研究生。 (二)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面向重点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旅游管理 类专业本科在校生,共遴选资助100个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团队不少于4人。 (三)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面向重点公办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旅游 管理类专业在校生,共遴选资助300个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团队不少于6人。 (四)“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面向重点公办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和中 等职业学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双师型”专职教师,共遴选资助300名教师,其中高职教师200名,中职教师100名。 申报人员须具备《方案》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活动 (一)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支持入选人员开展下列15个方向其中之一的理论或实践应用研究: 1. 旅游市场秩序 2. 文明旅游 3. 旅游安全体系 4.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5. 旅游经济核算及统计体系 6. 旅游业态、产品、商业模式创新 7. 旅游扶贫 8.乡村旅游 9.旅游区域合作与开发 10.旅游经济与金融 11.旅游国际化 12.旅游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 13.“旅游+”理论与实践 14.旅游教育与国际比较 15.旅游产业信息化 (二)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支持项目团队结合所在地方(区域)旅游业发展,开展1.特色旅游项目、产品规划开发方案设计,2.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方案设计,3.旅游目的地、旅游项目、产品宣传推广营销方案设计,4.智慧旅游项目、系统、产品开发设计等四类产业创新设计实践活动其中一类活动。活动形式包括项目调研、咨询论证、方案设计、项目推广,并积极探索开展项目的产业与市场转化、应用等活动。 (三)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支持项目团队开展1.旅游景区(点)志愿服务,2.乡村旅游志愿服务,3.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等三类行业实践服务活动其中一类活动。各类活动的基本要求为:
(四)“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 2015年度该项目支持开展1.新版高(中)职目录核心 专业课程数字化课程资源包开发,2. 新版高(中)职目录实习实践类校本课程开发等两类专业教学课题项目其中一类项目。鼓励申报人员牵头组建课程开发团队,团队成员可包括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兼职教师、企业相关专业人员等。 三、项目申报 (一)“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的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 全国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MTA教指委)。 (二)“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的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旅游行指委)。 (三)申报人员/项目团队须根据拟申报项目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团队项目需要有指导教师,并选定项目负责人。 (四)“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由MTA教指委面向具 备旅游相关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院校(研究机构)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院校(研究机构)于指定日期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MTA教指委,由MTA教指委按照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人员,并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由旅游行指委综合考虑有关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招生规模、办学水平和地区平衡等因素,择优遴选院校并分配项目名额(见附件3)。 获得项目名额的院校在校内按照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评审、遴选,按照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推荐人员/项目团队,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于指定日期前将本校推荐人员/项目团队的申报书和项目信息表统一报送至旅游行指委。旅游行指委对各院校推荐人员/项目团队进行核准,并通过国家旅游局官网进行公示。如个别推荐人员/项目团队不符合要求,旅游行指委通过所在院校指导改进,或更换人员/项目团队。 四、项目验收 (一)入选人员/项目团队应自觉建立“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档案,保存项目相关各类原始资料及项目阶段性和最终成果,收录项目申报书、项目总结等。项目档案将作为项目验收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执行办公室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项目截止日期前1个月起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入选人员/项目团队须提前完成 “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总结,连同项目档案其他内容一并报送所在院校(研究机构)。经所在院校(研究机构)审核后报送项目执行办公室。 (四)项目执行办公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开展情况优异、组织管理有序、各方面反响良好、项目成果突出的,在下一年度项目名额分配时如涉及该院校(研究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分配名额。对项目开展情况不理想、组织管理混乱、有关方面反响不佳、项目成效较差的,在下一年度项目名额分配时如涉及院校(研究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取消名额分配。 五、项目经费 (一)国家旅游局按照《方案》中各项目资助标准, 直接向入选人员/项目团队所在院校(研究机构)统一划拨项目经费。 (二)有关院校(研究机构)负责对本单位“万名旅 游英才计划”项目经费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统一管理。 (三)有关院校(研究机构)应于项目经费到账后就本单位“万名旅游英才计划”所有项目经费总额向国家旅游局统一开具一张正规发票或收据(付款单位:国家旅游局,内容:“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费),并附具体项目说明,寄送至对应的项目执行办公室。 (四)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入选人员/项目团队开展项 目活动时发生的以下各类经费开支: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材料制作费、数据流量费等。不得向任何个人发放任何形式的劳务费、专家费、奖励费等。学校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费用。项目经费不得在不同入选人员/项目团队之间调剂使用。 (五)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院校(研究机构)予以项目经费配套。 (六)国家旅游局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有关院校(研究机构)或入选人员/项目团队项目资格,并收回项目经费。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对各项目实施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制定《“万名英才计划”实施管理工作细则》。 (二)省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将项目实施与国家旅游局部署及本地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为项目活动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本地区项目单位和行业产业一线建立联系、协调对接。 对“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要特别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在项目申报阶段与本地获得项目名额的院校沟通联系,结合有关工作指导项目申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三)有关院校(研究机构)负责对本单位“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和学生权益、安全保障,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同时应与所在省级旅游管理部门就项目活动所需支持积极沟通对接,与当地旅游业相关工作有机结合,保障项目顺利有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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